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相关文件精神,在2010年高考自主招生工作中,学校将实行“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
一、选拔标准和报名条件
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我校某一学科专业具有较强培养潜能的应届优秀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
1. 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2.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3. 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 地(市)级以上重点中学推荐的,高中阶段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0% 的学生。
5. 具有文艺(业余等级达到九级及以上者)、体育(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特长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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